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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地产公司侵占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双方在合约中所订立的各项规约与条件,恪守自己的职责与使命,履行应尽的义务。在签署完押金协议以后,自押金交付的那一刹那起,该法律效力便已付诸实施。遵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详细规定,当房产销售交易活动进行时,若是卖家在接到买家支付的押金后未能遵守合同条款,那么这将被视为卖家的违约行为。在此种情形之下,卖家需要依照“押金罚则”的原则,将所收受的押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原告。关于押金的具体数额,通常是由买卖双方自行商议决定的,但是必须遵循一项基本准则,那就是押金的总金额不能超过交易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法律效力。倘若接受押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那么他们需要按照“押金罚则”的原则,将所收受的押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原告;然而,对于支付押金的一方而言,如果他们也有违约行为,那么他们将无法收回已经支付的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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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8: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