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买卖房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面临涉及房产所有权归属之争端与纷扰之际,为实现妥善处理,我们通常会选择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和解、协调、仲裁及法律诉讼等多元途径。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秉承公平公正、互相尊重的原则,并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手段以谋求问题得以解决。例如,双方可尝试通过私人洽谈来达成和解协议,如若此举未能取得预期效果,亦可寻求第三方的协助,以推动协商进程;倘若经充分协商后仍未达到理想结果,当事人便可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将该事宜提交至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定。若仲裁结果未能满足其诉求,当事人还可进一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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