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户未到期不交房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租赁合约尚未期满而租户却未能按时交纳租金,出租方有权利要求租户在合理期限之内全额支付应缴租金。若经出租方以书面形式催促,但租户仍无视此项要求,则出租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收回出租房屋。在此过程中,租户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租金。反之,若出租方决定收回房屋,需向租户发送正式的解约通知书。自该解约通知书送达到租户之日起,双方之间的租赁协议即刻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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