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失踪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借款方消失不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其一,当债务条款中有担保人存在时,可直接找担保人主张自身的权益。这主要是因为在确保债权得到实现的前提下,才会有人愿意担任担保人。倘若借款期限已至却未能清偿,或者根本无望能够还清,那么这个时候就需要由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了。至于担保人这里,在替债务人偿还债务以后,他们当然有权向真正的责任人——债务人提出追偿要求;其二,诉诸于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若债务人缺席不来,法官会对此进行缺席审判。待法官对债权人提供的债权证明文件审查核实完毕后,便能依据此番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结果。在此基础之上,法庭判决生效后仍未得到清偿的债务部分,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其三,债权人也可以考虑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并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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