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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登记在哪里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权益纠纷的诉讼案件,一般应当在争议房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在被告作为自然人的实际居住地,以及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法院提起。普通商品房的买卖交易不属于专属管辖权所涵盖的范畴。然而,如果有关合同已经圆满履行,并且实际的履约地点和合同中约定的履约地点有所不同的话,那么,原告可以选择在被告居住地的法院,或者是在合同约定的履约地点的法院提起诉讼。反之,如果合同尚未得到完全履行,而且合同中约定的履约地点并不是原被告任意一方的居住地,那么,只有被告居住地的法院才具有对这类案件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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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8: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