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按揭房一房多卖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一般情况下,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追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补偿,同时有权就因此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提出赔偿请求,并且还可以进一步要求出卖方承担不超过其所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2.若出卖房屋的人为普通公民或法人,那么在其违反购房合同约定时,买受人可以依法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仅能主张退还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补偿,并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3.如果上述请求未能得到满足或者被拒绝,买受人仍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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