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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多卖合同怎么约定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近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房屋买卖的最新司法解释,其中有以下重要条款需要关注:1.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如果卖方再次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第三方,使原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那么未能如愿获得该房产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归还之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并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此外,此类情形下,买方还可以向卖方索取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当卖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其所销售的房产已经出售给第三方或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从而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时,买方同样有权要求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并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买方还可以向卖方索取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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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7:4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