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阳交房延期3个月能否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卖方未能如期交付约定出售的房产,那么买方依法享有向其释放敦促通知的权利。一经接到此类通知后,买方应当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间内获取相应回应,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确保交易能够得以顺畅执行。若是在上述期限届满且逾期三个月后,卖方仍然未能按约履责,买方则有资格选择解除合同并撤销交易。然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买方的退房申请务必在催告程序终结之日起计算的一年内提出,除非买卖双方在此之前已经达成了其他共识或者法律规定另有特殊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达到三个月的可以退房。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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