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假如买方基于各种原因,决定向法院提交索偿诉讼,这可能会使法官在最后做出裁决时强制执行房产的变更登记,从而使得房子变为买方所有。其次,当买方面临不可接受之状况时,他们具有单方面终止原有的购房协议,与卖方进行交涉,且能主张卖方应当承担因卖方的根本性违约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举例来说,如果卖方在签订了定金协议之后,又签订了关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正式街道买卖合同,但却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交易义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双方应该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然而,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无法就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达成共识,那么买方便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向违约方(也就是卖方)追讨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此外,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应当根据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精确计算和合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