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代码一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在性质上存在差异。房屋买卖合同通常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或卖方(以下简称“出卖人”)向公众销售已经完工的房产,并将其所有权转移至买方(以下简称“买售人”),同时,买售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的交易协议。而商品房预售合同则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将处于筹建过程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买者(以下简称“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交易协议。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的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涵盖了商品房现售以及商品房预售两种形式。其中,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经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购买者,并由购买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的行为;而商品房预售则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提前出售给购买者,并由购买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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