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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烟台购房交定金后买方违约如何追究责任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当其中一方无视合同中的约定条件或是协定时,他/她需要全额退还原先另一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其次,若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列出有关违约行为的规定条款,此方亦有权依据这些条款,负起应有责任。在此特别强调,定金协议自交纳定金之日便产生了法定的法律约束力。其次,遵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房屋销售交易活动中,若卖方可接受定金并未能履行承诺,那么必须严格遵循定金罚则,对买方进行双倍定金的赔偿。此外,定金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决定,但不得超过标的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然而,若接收定金一方出现违约现象,他/她须按上述方法全额退还;反之,若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追回。若对方拒绝返还或对返还事宜未能达成共识,当事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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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9: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