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面对购房者在遭遇“一房二卖”违约行为之时,可以依据具体情况采取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启动并参与到诉讼程序之中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种复杂的情境之下,购房者具备行使诸如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追偿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相关利息费用、别无他求地追求经济损失补偿等多重权利,同时还拥有权柄向出售方索要最高不得超出已付款项数额一倍的赔偿金。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出售人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普通公民,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获得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支持,只能主张收回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利息,同时要求赔偿其所承受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