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认同预售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预售合同中出现了疑难之处时,为了妥善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尝试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首先,可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其次,若协商未果,可寻求房地产业管理部门的协助和干预,投诉相关问题;最后,在投诉协商无果或者其他争议无法通过协商及行政手段得以有效解决之际,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与房产所在地指定的仲裁机构合作,由该仲裁机构担任第三方,对争议事项进行公正裁决。此外,除了仲裁之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房产所在地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程序,以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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