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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名买房是否确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所引发的纷争,作为出资方,您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所有权的确立认定。在此需要提及的是,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反之,如未经登记,则不能取得相应的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同样,依据该法的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依法归属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的取得无需经过登记即可生效。而在第二百一十五条中,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当事人之间就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不动产物权所达成的相关协议,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或双方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否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便尚未完成物权登记手续,也不会影响到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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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5: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