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争议问题时,首先需要各方当事人通过深入而坦诚的交流来寻求和解的可能。通常情况下,当争端出现时,双方应优先选择以协商这一重要机制来化解矛盾与分歧,同时在此过程中,每一位相关人员都应当保持沉稳镇定的态度。
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仍然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形之下,当事人可以寻求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协助,请求其进行调解工作,并最终签署权属地界协议书。若争议双方无法自行达成协议,那么此时便需要引入第三方力量进行调解,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公共机构,具有调解的职责,他们将秉持公正、平等的原则,为双方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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