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查封后仍能网签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涉案房屋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购房者可作为案外第三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同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及事实证据,期望通过此途径令法院对争议标的物进行明确判定。倘若执行异议申请遭到驳回,您仍有权利立即发起针对执行异议的诉讼,进一步请求法院解除对房产的查封措施,并确认其所有权归属为您个人所有。
2、若争议处于诉讼阶段,购房者可凭借买卖合同、相关费用缴纳凭证以及实际占有情况的证据(如短期内的占有状况往往难以证明)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解除查封。然而,无论是在何种阶段,均需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即支付价款、实际占有以及无任何过失行为),方有望使争议房产最终归属于购房者所有。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产的》第十七条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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