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如何约定房子质量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务必对以下各项内容进行明确约定:首先是房屋的基本特性及其细节;其次是该房产将以何种形式出售或交易;再次是房屋价格的确定标准以及总额的具体数值、付款方式包括各种支付手段以及各部分款项的支付期限;接下来是关于交房使用的条件与预定日期;然后是关于室内装潢及设备标准的承诺;接着是关于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电信以及道路、绿地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权益和责任;再者是关于公共配套建筑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最后是关于面积差异的处理方法,以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相关事宜;此外,还需明确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式;最后,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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