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取得全部五项必要证件,则其房产交易操作应遵循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作为购房者,应当审慎考虑是否需要购买此类未经完全认证的房地产项目。如此即可规避因证件不全可能对您的经济利益造成的潜在威胁;2、如果您已经购置相关物业,或在不知晓相关状况的前提下完成了款项支付与合同签署等流程,那么在得知这一信息之后,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3、若开发商对此不予积极回应,您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住建委”)进行投诉,甚至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所谓的“五证”,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仅有在获得前述四个证件的基础上,开发商方能申领到预售许可证。因此,若开发商无法提供齐全的五证,便意味着其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在此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利息以及赔偿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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