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五证不全该怎样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开发商五证不全的情况,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购房人群体不应选择购买此类房地产项目。此举旨在预先规避因证照缺失而可能对购房者造成的严重经济负担与潜在风险。其次,如果在不经意间已购买或向开发商交付定金并签署相关协议,得知真相之后,您仍然有权利申请撤销购房合同以及退还所有款项。最后,若开发商不予积极配合纠正其行为,购房当事人可考虑向所在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严重情况下还可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房地产市场中,我们常提到的开发商应具备的“五证”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证件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审查上述证件时,务必仔细核对原件,因为复印件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请务必确认所选购的房产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内,以保证未来能够顺利地办理产权证书。/精简上述话术到150字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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