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是诈骗罪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房二卖这一现象并不必然构成诈骗罪,但是,若涉事者蓄意通过虚构事实来获取钱款,且具有明确的非法占有意图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便有可能被定性为合同诈骗罪。如果经法院裁决确认构成合同诈骗罪,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其施加相应的刑罚处罚。此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也对此类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出售给他人的,应给予警告、勒令限期整改,同时还需处以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