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恶意违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购房合同出现违约行为,可采取如下方式进行处理:首先,根据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请求房主按规定继续完成交付房屋的责任,或者要求已购买房屋的买家继续履行其支付房价款的职责;其次,如合同中存在定金条款,便有权请求收取定金方给予返还双倍金额的定金权益;然而,当保证金交付方发生违约情况时,收据方则得以依约保留该款项,并且确认所保留的定金数量不得超过合同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最后,若双方在购置房产合同中明确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不论任何一方在违约事项发生后,另一方均有权提出违约金赔偿要求。但需注意的是,违约金赔偿设定的金额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此外,违约金与定金两者不可同时主张,但在签订合同时,可同时约定这两种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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