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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购房屋合同定金是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商品房买卖中的预约合同(即“购房认购书”)所涉及的购房定金的额度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若超标则超出部分将不被认定为有效的定金范畴。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大于或小于约定的定金金额,该情况将被视作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处理。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两种责任方式,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相对方有权选择向其主张适用违约金条款或是定金条款。若定金无法完全弥补因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带来的经济损失,那么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超过定金金额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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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6: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