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下函处理违约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导致业主陷入撤房困境的严峻形势,诉讼途径无疑成为了最具成效的应对策略。依据我国现行的行业规范——《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办法》,我们可以将房产产权登记细化为六个关键阶段,即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和注销登记。在这一系列的操作过程中,首先必须准确掌握开发商为办理各事项所需进行的具体程序和进程。通常而言,合同会明确规定开发商在向业主交付房产之后的90日之内必须完成产权登记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房屋尚未完成初始登记,那么房产的权属转移登记就无法顺利进行,从而使得购房者无法顺利取得所购房产的产权证明。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1.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产权登记;2.即使开发商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但是在房产项权利转移登记环节却无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因此,当开发商故意回避或消失不见时,业主能否成功办理产权证的确取决于该房产是否已经完成初始登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房屋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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