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积不够退还多少房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与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合约中已有明确约定,则您可依据该协议规定,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倘若违约事项已达到了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程度,那么您仍然享有提请退房的权利。比如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了3%这一临界点时,买受人有权选择终止购房交易。若买受人决定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价款项,并需支付相应的利息。反之,若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买受人有义务自行补足;而对于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属买受人所有。另外,若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如数返还给买受人;而对于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则需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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