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法院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房产纠纷时,首要的解决途径是和解、协商、仲裁及诉讼四种方式。在这其中,当事人应当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努力寻求双方的妥协与和解,若无法达成和解,则可请求第三方介入以协助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据房产纠纷的具体内容,将其提交至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如果仲裁未能解决问题,那么最后的选择便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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