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后包租调查怎么收集证据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租赁合同关系而言,关键性的证据类别大致涵盖以下几类:(1)包括租赁合同及其相关的补充协议在内的全套合同文档;(2)成功获取并妥善保管的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以及租赁登记方面的详尽信息等;(3)若涉及到出租公有房屋的情形,则需要向法院提供所有其他所有权人和共有人均已明确表示同意出租的相关证据材料。
2.与合同实际履行状况密切相关的重要证据应当具备如下特征:(1)针对出租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以及在未经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况,均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加以证实;(2)对于承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接收房屋,或者拒绝支付逾期拖欠的租金,擅自拆除房屋结构、未经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者赠与他人,改变所租房屋原定用途等行为,同样需要有充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3)当出租房屋遭受严重损坏乃至倒塌时,出租方向承租人拒绝承担修复责任的证据亦应予以妥为保存。 3.除了上述列举的证据类型外,还存在一些其他相关的辅助性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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