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正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未完成最终交易阶段的临时合同。通常情况下,正式的合同应该是双方在最终的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所签署的合法文件,即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商品房预售合同仅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达成的一份初步协议,实质上可以被视为一种定金合同。因此,在房地产买卖中,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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