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产开发商卷钱跑路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房产开发企业卷款逃逸的情形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倘若不幸遭遇开发商跑路事件,您可以尝试自行联络其他相关业主,共同发起并组织起维权行动;其次,您应当积极主动地运用各种途径与方式来联系开发商,以期能够追回损失;最后,若以上措施均未能有效解决问题,那么最为直接且有效的手段便是立即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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