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邯郸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有什么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预售协议的实际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此类协议能够明确界定房地产买卖双方各自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尽的责任义务;其次,其能够有效地保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条款模糊不清而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再次,通过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的业务行为,城市规划委员会也能借助这类文件对开发商进行监管,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目的;最后,对于推进房屋销售市场的整体发展而言,房产预售协议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所谓房产预售协议,即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尚未竣工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者预先签署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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