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邓州房产交房延期是否构成违约 |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形中,如果开发商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其交房义务,可以认定其构成了合同违约。但是,当特定因素(例如自然灾害)并非由开发商自身造成而导致延迟交房时,那么这便不应当被视为是一种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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