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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不予受理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在接到各类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材料时,应根据各自管辖权及时对其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查,若经审查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即予以立案;反之,如经审查认为无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并须向控告人发出明确的不立案通知书,告知其不立案的具体理由。若控告人对此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3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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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2: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