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期到期房子不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租赁的合约到期之际,若承租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则视作双方自动解除了租赁关系。在此情况下,承租方有义务尽快结束居住,并将房屋归还给出租方。倘若出租方希望对房屋恢复原状以保障其权益,则承租方需要在恢复之后重新交付给出租方。同时,如果承租方有意续租,他们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合适的租期,并且确保在约定时间内交纳足额的房租。在这种情况下,原有的租赁协议仍然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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