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到期不交房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之际,若承租方未能支付相应的租金,即被视为双方自动终止了该份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方应立即搬离所租住的房屋,倘若业主提出需要恢复房屋原貌的合理诉求,承租方则有义务在完成修复工作后,将房屋归还给业主。然而,如果承租方希望继续租赁该房屋,他/她可与业主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续约协议,并且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在此过程中,原租赁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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