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测量面积有误差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所交付出售之房产的实测面积与房产合约上所示的面积相差超过了百分之三,此时买方享有撤销合同之权利,卖方需将已收取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退还给买方;若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相差未超出百分之三,则可依据两者之间的误差比值以及原定的房价达成协议,是由买方继续支付差额部分以弥补不足,或是由卖方独自承担此部分费用,亦或由卖方将多收的款项悉数退还并给予买方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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