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贷款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订立了房屋购置协议之后,如若未能顺利完成抵押贷款手续,则需依据实际情况加以分别处理:倘若协议中对此有所规定,那么便应按照相关条款执行;反之,若是由于购房者自身所致之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其将无权要求退回已支付的定金;而若是因为卖方未能如实披露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导致无法成功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则卖方必须双倍退还已然收取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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