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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居住权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在法律规定中明确为免费设立,但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当事人另行达成的协议则不在此范围之内。若要确定居住权的具体内容,应向相关登记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进行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从登记完成的那一刻起生效。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并非完全具有可转让性以及继承性。此外,涉及到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原则上将不能作为租赁房屋使用,除非双方当事人在事先已经达成了特别的协议。当出现居住权纠纷时,首先应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寻求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以求解决;若调解仍未能解决问题,则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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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3: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