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赔偿如何获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可能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形,这将对无法获得该房屋所有权的购房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对此,法律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给予相应的赔偿。具体而言,开发商应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房者进行补偿,其赔偿数额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购房款项的双倍。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因无效或撤销、解除等原因而失效,那么购房者有权请求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及合理的利息收益,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双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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