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房贷延期几天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去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任何其他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产的情况下,该企业均需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若逾期未满60天,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三(即万分之三)的比例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60天,则购房者享有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的权利,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务必于接到购房者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全额退还其已缴纳的购房款项,同时还须按照已付款项的百分之五额外支付给购房者违约赔偿金。此外,购房者亦可选择保留原购房合同的效力,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日千分之五(即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其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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