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作为购房者不幸遭遇一房二卖的困境,应当及时采取行动,搜集充分的相关证据资料,以便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商品房买卖合同经签署成立之后,卖方再将同一套房产出售予他人,从而导致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交易目的无法得以实现之时,那些未能成功取得该房产的买受方有权提出解除该份购房合同,要求卖方退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可要求对方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且,他们还有权请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其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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