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延期交房想退房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若经过购房者的督促之后,开发商仍未在合乎情理的期限内完成具体的交房事宜,并且同时其所提供的延期交房的理由尚属充足,那么在此种状况之下,购房者大可不必果断地解除原本签订的购房合同。尽管这并非出于不可预知且无法克服的因素,亦非根据合同约定的豁免条款进行处理,然而,这并未超出购房者所能接受和容忍的程度,比如开发商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而暂停施工一段时间,如今已经得以全面修复等等类似情况,此时,购房者可以选择坚守阵地,并且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索要违约金作为赔偿的需求。
其次,如果开发商延期交货,经由购房者的反复催促之后,在合乎情理的期限内依然未能如约履行相应义务,而且开发商并未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或者一味地推卸责任,逃避现实,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最后,如果开发商延期交货,经过购房者的多次催促之后,开发商最终在合乎情理的期限内完成了交货任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无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向开发商提出按照延期天数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的要求。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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