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购房合同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在购置房屋过程中遭遇一房二卖的困境时,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相关问题并请求协助处理。在该部门的协调下,我们有望通过双方的对话协商达成令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倘若经过努力仍然无法化解矛盾,您有权向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并提出以下诉求:首先,要求卖方解除购房合同,将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悉数退还给您;其次,要求对方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您还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