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嘴山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订购房定金合同之后,若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那么其中的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并纳入房屋总价之中,或者退还给收取定金一方;其次,如果是因为特殊的环境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或者在就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无法签署合同,这并不应该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此时定金也可以全额退还;再者,如果是由于卖方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定金也可以全额退还并且还需支付双倍的违约金;然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下,定金都将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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