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后才有的预售证合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前未能获取预售许可证,即表明其缺乏相应的销售资质,无法进行合法的商品房销售活动。此时,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为了保障购房者权益和市场健康发展,开发商在开始商品房预售之前必须先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由该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该开发商方能与购房者签订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反之,如果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与购房者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将被依法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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