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房子交房延期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交付延误之情形,理应得到相应的赔偿。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或者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给另一方当事人带来了损失,那么这个损失的赔偿金额应该等同于因该违约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其中也包含了合同正常履行之后可能获取到的经济利益。然而,赔偿金额却又不能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依据其经验、常识和理性预见能力,能够预见且应当预见到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带来的损失程度。若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或是双方当事人并无明确约定,在经过对方当事人连续有效催告之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一般被视为三个月。若是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相关的催告,则解除权应当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如若逾期仍未行使,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另外,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降低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作为衡量标准,适当予以调整;而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请求予以提高的,则应当以违约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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