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商品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商品房合同所引发的纠纷,可以采用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等四种方式予以妥善处理。在此过程中,双方应当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私密性的洽谈以达成和解共识。若此项努力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则可寻求第三方介入以期通过友好协商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则应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明确的条款与条件,将争议提交至事先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若仲裁程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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