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写协议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定金通常被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卖方则有责任将定金如数归还或者以其作为支付价款的一部分;反之,如果买方因自身原因未能签订合同,那么定金将不予退还;而对于卖方而言,如果由于其单方面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则需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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