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购房定金给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规范的条件内,购买房屋时所支付的定金是可被退还的。我们的国家级法律体系明确指出,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则无权向对方索回已支付的定金;反之,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他必须以双倍的金额来偿还对方已经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