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乡市房产延期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若出现房产延期交付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违约责任。然而,由于自然灾害或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交付时间,开发商有义务事先通知买方相关信息。参照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商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将符合居住条件的商品住宅如期交付于购房者手中。倘若无法按时交付,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此外,对于不可抗因素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开发商也须及时向买方通报相关情况。同时,该法规还规定了第三十一条,即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果设置了样板房,则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实际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设备以及装修等方面与样板房是否保持一致。若未进行任何说明,那么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就应该与样板房完全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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