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2千元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合同自交付定金之日起立即生效,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款所设定的。这些法律条款明确地指出,在涉及到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卖家因为违反承诺的行为而实际接受了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那么就必须强制执行定金罚则,也就是需要全额退还定金并且履行相应的义务。关于定金的数额,通常是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但是需要保证这个数额不能超过标的物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否则超出的部分将会失去法律效力。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接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合理的原因却违约的话,他们必须向卖方双倍偿还这项定金;然而,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收款方有权拒绝返还定金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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