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出卖方交付房屋的期限期满之际,买方有权依照该合同中的条款向出卖方提出交付房屋的要求。这种权利属于典型的债权请求权范畴,因此也将受到诉讼时效相关规定的制约。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因为延期交房而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其诉讼时效为三年。然而,在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必须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若房屋已经符合法定的交付条件,那么诉讼时效就应该从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反之,如果房屋尚未达到法定的交付标准,则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从房屋满足法定交付条件的那一天开始计算。